不少卖家已经在产品或包装上补了欧盟责任人,却漏了商品详情页。
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从2024年12月13日起适用。法规第19条专门规定远程销售:商品在线销售或通过其他远程方式销售时,商品要约中至少要清楚、醒目地展示四类信息。
这项要求针对的是消费者下单前能看到的商品要约。只把资料放进包裹,不能替代商品页展示。
商品页至少要展示哪4类信息?
1. 制造商信息
页面需要显示制造商的名称、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,以及可以联系到制造商的邮政地址和电子地址。
这里的电子地址通常指可用于联系的电子渠道。只写品牌名,不写地址,信息并不完整。
2. 欧盟责任人信息
如果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,商品页还需要显示欧盟境内责任人的名称、邮政地址和电子地址。
制造商和责任人信息是累加要求。中国制造商不能因为已经指定欧盟责任人,就从商品页删掉制造商信息。
3. 产品识别信息
页面要提供能够识别产品的信息,包括产品图片、产品类型和其他产品标识。
SKU是卖家内部管理字段,不一定足以让监管机构和消费者识别具体产品。实际可以结合型号、批次、货号、条码或其他与产品和包装一致的标识。
4. 警告和安全信息
法规或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要求标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的警告与安全信息,也要在商品页中展示,并使用销售所在成员国消费者容易理解的语言。
“请安全使用”“注意风险”这类泛化提醒不能代替具体警告。儿童误吞、年龄限制、用电条件、承重范围、过敏风险等信息,应与产品实际风险和适用法规对应。
哪些做法容易出问题?
只放一张标签照片
如果照片模糊、需要放大多次,或关键信息被折叠在不显眼的位置,很难算作清楚可见。更稳妥的做法是在固定字段中写出文字,图片用于补充。
制造商和责任人写成同一家公司
责任人必须符合欧盟法规对欧盟境内经济运营者的要求。不能为了填满字段,直接把中国工厂名称复制到“EU Responsible Person”。
所有国家共用一段英文警告
警告语言要让目标成员国消费者容易理解。销售多个国家时,需要根据站点和目标市场配置语言,不能默认英文覆盖整个欧盟。
商品页、包装和技术资料相互对不上
名称、型号和地址在三个位置不一致,会增加平台审核和监管核验难度。常见情况是更换责任人后只改了包装,没有同步修改商品页和存量资料。
一个商品页信息块可以怎样整理?
下面是结构示例,不是欧盟官方固定模板:
- Manufacturer:企业法定名称、邮政地址、电子地址。
- EU Responsible Person:责任人名称、邮政地址、电子地址。
- Product identification:产品名称、型号、批次或其他识别码。
- Warnings:按销售国语言展示具体警告和安全说明。
如果平台有专门的合规字段,应优先填写平台字段,再检查前台是否实际展示。不要只在后台保存一份文件就认为消费者已经可见。
上架前做一次前台检查
后台填写完成后,用未登录状态打开商品页,检查:
- 电脑端和手机端都能看到信息
- 制造商与责任人字段没有混淆
- 地址包含必要的邮政和电子联系信息
- 图片、型号和包装标识一致
- 警告语言与销售国家匹配
- 变体商品没有错误共用其他型号的资料
- 信息没有被折叠到很难发现的位置
旧商品也值得抽查。GPSR并不是只管新建链接;实际适用范围还要结合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、产品类别和其他欧盟专门法规判断。
重要提醒:GPSR是一套横向安全规则,CE标志、REACH、玩具、电气、化妆品等产品的专门要求不会因此消失。商品页信息齐全,也不等于产品已经完成全部欧盟合规。